惊呆!即使是婚后父母赠予房产 也未必属于你们两口子共同财产

山东经广闻斌 2017-08-14 1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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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又获得一起真实案例 但却不是房产新政 而是事关房产继承 多些房产继承知识 这也是理财大事啊

今天小编又获得一起真实案例

但却不是房产新政

而是事关房产继承

多些房产继承知识

这也是理财大事啊

家住广州市番禺区的小陈(化名)在婚前获得父亲遗嘱继承的位于番禺区大龙街房屋一半的产权,但小陈在婚后才办理过户登记,后来因夫妻关系不和离婚时,其妻子小珍(化名)起诉到法院,要求获得该房四分之一的份额。广州市番禺区法院日前通报称,法院依法判决该房属于小陈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婚前父亲去世 他获房屋一半产权

早在2003年10月,小陈的父亲到广州市番禺区公证处立下遗嘱公证,其中一项为,其位于番禺区大龙街的房屋为其与妻子胡某的夫妻共有财产,即各占二分之一,在其去世后,上述房产中自己所属的所有份额指定由儿子小陈继承。2004年5月,小陈的父亲去世。

2004年10月,小陈的女友小珍与小陈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小陈好赌成性,双方感情破裂,两人于是在2015年10月协议离婚。离婚后,小珍于2016年3月到房管部门查询才知,小陈已于2011年7月13日登记取得番禺区大龙街房屋的二分之一产权,该房屋的另二分之一的产权是归小陈母亲所有。而小陈离婚前一直称没有取得位于番禺区大龙街房屋的房产份额,所以两人在离婚协议上并未对该房进行分配。

小珍起诉认为,房屋的二分之一产权是其与小陈在婚姻关系期间共有的,所以她在离婚后仍有权主张该房屋的四分之一产权。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广州市番禺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也就是说,被告小陈继承的坐落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房产的二分之一份额,从小陈父亲死亡之时开始继承,原告小珍和被告小陈于2004年10月登记结婚,上述讼争房屋的二分之一产权份额是被告小陈的婚前取得,属婚前财产,原告和被告的离婚协议对上述房屋并无约定,仍属被告小陈的个人财产,现原告要求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占有四分之一份额的诉讼请求理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 法官普法

即使是婚后父母赠予房产 也未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们《房产评估台》公众号和大家一起科普下:赠予房产过户费用及程序。

赠予房产过户其实是一种财产的转移,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而赠予房产过户费用是属于资金监管由政府提供的一种免费服务,不收取买卖双方任何费用。赠予房产常常是直系亲属把名下的房产赠与给自己的亲人,也有非直系亲属的赠与。那么在赠予方与受赠方在办理过户的同时,会产生哪些费用呢?

一、赠与房产过户费用

1.签署确认书。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收费情况: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

2.评估收费情况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3.办理赠与公证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4.缴纳税费收费情况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到了房管局之后,会对该物业再重新作出评估,其中包括: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以上三项一般都由受赠人支付。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则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如部分没有交纳出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

5.出新房产证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

二、赠与房产过户程序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房产赠与过户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契税是房屋现值价格百分之三,领取契证。

(三)房产赠与过户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三、房产赠与的流程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过户申请书;(2)身份证件;(3)房地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证书;(5)有关税费的收据。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较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赠予房产过户只有办理了正式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赠与才算是具有了法律效力。

来源:律师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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